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倍微科技: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度第一次買回股份

鉅亨網新聞中心

第二條第35款

1.董事會決議日期:104/08/05

2.買回股份目的: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

3.買回股份種類:普通股

4.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(元):549,678,001

5.預定買回之期間:104/08/06~104/10/05

6.預定買回之數量(股):3,000,000

7.買回區間價格(元):8.00~16.00

8.買回方式: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

9.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(%):4.07

10.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(股):0

11.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:

第五次:101/7/31~101/9/26買回1,461,000股

12.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:

第五次:

1.原預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(元):952,033,222

2.原預定買回期間:101/07/27~101/09/26

3.原預定買回數量:5,000,000

4.原預定買回區間價格(元):18.00~10.25

5.本次實際買回期間:101/07/31~101/09/26

6.本次已買回股份數量(股):1,461,000

7.本次已買回股份總金額(元):19,750,622

8.本次平均每股買回價格(元):13.52

9.累積艋舺淨心堂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(股):0

10.累積已持有自己公司股份數量佔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(%): 0

11.本次未執行完畢之原因:因本公司股票成交量較小,故適量買入

13.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:

第四案: 本公司104年度第一次買回股份計劃,提請討論。

說 明: 公司買回股份計劃

1.買回股份目的: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所必要而買回,並辦理銷

除股份。

2.預定買回之期間與數量:8月6日至10月5日/3,000,000股

3.買回之區間價格:NTD 8.00 – 16.00

公司股價低於區間價格下限,將繼續買回

4.法定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 (單位:新台幣仟元)

A. 104/6/30帳上保留盈餘: 76,426

B. 帳上發行股份溢價 : 487,545

C. 處分資產溢價&其他已實現資本公積 : 2,371

D. 已決議分派之盈餘 : 0

E. 特別盈餘公積 : 16,664

-----------------

A+B+C-D-E= 549,678

5.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,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

本次預定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.07%,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

限(新台幣 48,000,000元) 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(3.42%),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

務狀況,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。

6. 第一金證券評估報告如附件。

7. 以上 提請討論。

決 議:經主席徵詢全體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。

14.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:

不適用

15.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:

不適用

16.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,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:

本次預定買回股份總數,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4.07%,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(新台

幣48,000,000元)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3.42%,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,上述

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。

17.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:

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
買回股份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

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該公同)業於民國104年8月5日經董事會決議,為維護公司

信用及股東權益擬買回普通股股票3,000,000股,每股買回區間價格預定為新台幣(以下同)

8元至16元。該公司依「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」之規定,委託本承銷商評估其

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。

本承銷商業已採用必要程序評估竣事,謹提出評估意見如下:該公司預計買回股份之區間

價格尚屬合理,而買回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對公司之財務結構、償債能力、獲利能力及現

金流量等尚無重大影響。

茲將其結果說明如下:

一、買回股份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

(一)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法性

該公司買回股份之價格區間介於新台幣8元至16元間,業經該公司104年8月5日董事會決議

通過,其價格決定過程具合法性。

(二)買回價格區間訂定之合理性

該公司價格區間上下限參考資料如下:

該公司價格區間上下限參考資料如下:單位:元

上限董事會決議日(104.8.5)前1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10.25二者孰高之150%

16.79

董事會決議日(104.8.5)前30個營業日平均收盤價11.19

下限董事會決議日(104.8.5)當日收盤價10.0570%7.04

該公司董事會參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發佈之「庫藏股疑義問答集」,依上述

歷史股價資料訂定本次買回價格區間介於8元至16元,並未超過上述規定之買回價格上下限

範圍,故其買回價格訂定應屬合理。

二、依該公司預計買回其股份之最高金額為48,000仟元,核算依買回價格區間買回公司股

份之前後,對公司財務狀況之可能影響及變動情形:

比例/情況買回庫藏股前買回庫藏股後

104/6/30(註)若買回價格為(元)若買回價格為(元)變動1

%變動2

%

816

負債比率(%)25.19%25.55%25.93%1.43%2.94%

長期資金占固定資產比例(%)1414.39%1387.67%1360.96%-1.89%-3.78%

每股盈餘(元)0.100.110.11 10.00%10.00%

每股淨值(元)16.9417.32 16.98 2.24%0.24%

股東權益報酬率(%)0.57%0.58%0.58%1.75%1.75%

速動比例(%)265.61%259.59%253.56%-2.27%-4.54%

流動比例(%)352.31%346.28%340.25%-1.71%-3.42%

淨營運現金流入(出)(仟元) 54,908 30,9086,908-43.71%-87.42%

註: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之財務報表

由上表可知,該公司依其訂定買回價格區間執行買回股份,主要係造成現金流出,餘對該

公司之財務結構、每股淨值、股東權益報酬率、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等雖有變動但對於該

公司之財務狀況影響尚為合理。

三、本承銷商經核算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訂買回價格區間,即每股8元至16元,並未超

過於其董事會決議前十個營業日或三十個營業日(兩者取其高)之平均收盤價元之150%(即

16.79元),與董事會決議日收盤價10.05元之70%(即7.04元)。

四、本承銷商核算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所訂之買回數量,本次擬買回之庫藏股3,000,000

股,並未超過已發行股份73,690,759股之10%,即7,369,075股。另經核算倍微科技股份有

限公司本次買回之最高金額48,000仟元,並未超過該公司104年第2季止之保留盈餘76,426

仟元,加上超過票面金額發行股票所得之溢額資本公積487,545仟元及其他已實現資本公積

2,371仟元,再扣除依證交法第41條第1項規定提列之特別盈餘公積16,664仟元之餘額

549,678仟元。

五、結論

綜上評估,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,其決策過程具合法

性,價格區間之訂定及對公司財務之影響亦尚屬合理,尚無重大異常情事。

第一金證券股份有限公司

代表人:林漢奇

(註:僅限於倍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買回股份價格合理性評估意見書使用)

中華民國一○四年八月五日

18.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:





新聞來源https://tw.news.yahoo.com/倍微科技-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04年度第-次買回股份-112016580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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